股東出資變更需要在股權轉讓后30天內到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申請變更登記需要提交新股東主體資格證書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繼承股東資格也需要登記。
一、股東出資情況如何變更?
股東轉讓股權,股東變更出資信息的,公司需在股權轉讓后30天內到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三十四條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并提交新股東的主要資格證書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繼承股東資格的,公司應當按照前款申請變更登記。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變更姓名的,應當自變更姓名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二、股權轉讓合同成立后股權轉讓嗎?
股權轉讓合同的成立并不意味著股權已經實際轉讓。事實上,股權轉讓合同和股權轉讓可以說是兩種不同的法律關系,不能混淆,更不用說股權轉讓合同的成立意味著股權已經轉讓了。
一般來說,如果沒有特別協議,股權轉讓合同將在轉讓人與受讓人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由于股權轉讓合同往往只涉及股權轉讓人與受讓人之間的法律關系,只要雙方同意,就可以簽訂轉讓合同。
股權轉讓涉及股權何時實際轉讓,即受讓人何時取得股東身份。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只決定了轉讓人與受讓人之間的權利義務,股權的實際轉讓也取決于合同的實際履行。股權的實際轉讓是股權的交付。合同生效后,轉讓人可以按照合同履行,將股權交付給受讓人,或者一方或者雙方違反合同拒絕交付股權,拒絕接受或者拒絕支付。
因此,股權轉讓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并不意味著股權已經轉讓,而是意味著轉讓人有責任配合股權轉讓,否則需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支付違約金、繼續履行合同等。
此外,在司法實踐中,股東名單的變更是受讓人取得股權的標志。也就是說,當事人要實際取得股權,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相應的變更登記,以自己的名義變更股權,才能真正取得股權,成為公司股東。
股東出資變更,需要相應登記,股權轉讓合同不代表股權實際轉讓,股權轉讓,涉及實際轉讓,股權轉讓合同生效只確定轉讓人與受讓人之間的權利義務,股權實際轉讓也取決于合同的實際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