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朋友之間借錢,是否應該還呢?
發布時間:
2022-05-17

重慶李女士就職于世界500強,經人介紹與一位男士相戀。戀愛后不久,男方就以各種理由向她借錢,金額從幾千到幾十萬。雖然她也覺得不太對勁,但依舊有求必應。兩人分手后,李女士多次找對方還錢。對方不僅不還,還威脅李女士要和她同歸于盡。(消息來源:重慶廣電)

情侶之間相互給付財物是非常常見的,但有時由于兩人感情破裂,就會出現相應的經濟糾紛。男女朋友之間借錢,是否應該還呢?

從法律角度來看,在戀愛期間彼此出現借款行為,兩人之間就形成了債權債務關系。這種關系不會因為雙方是情侶而受到影響。即便是兩個人以后結婚了,那么欠錢的一方也是要返還戀愛期間的欠款。

男女朋友之間借錢,是否應該還呢?

在債務糾紛律師以前接待的咨詢中,有些當事人會問,自己和另一半沒有領結婚證,但已經同居很多年了,現在想分手,對方欠自己的錢還能要回來嗎?要注意,同居和夫妻關系不同,只要男女雙方沒有辦理結婚證,就不受法律保護。即便是同居,也屬于戀愛關系,因此對方借的錢是要返還的。

這里我們要進行一個區分,那就是戀愛期間給對方的財物是借款還是贈與。這兩者之間是存在區別的。比如本案李女士的情形,如果有證據(比如聊天記錄、轉賬備注等)能夠證明是借款,那么對方就一定是要返還的。但如果是一些特殊節日的轉賬,比如情人節、生日等轉賬,就極有可能被認定為是贈與,那么這部分的錢是很難要回的。

最后,補充一個律師在現實中經常會被問到的問題。那就是對方借錢不還,是該報警還是該去法院起訴。實際上,個人借貸糾紛屬于民事范疇,大家可以去法院起訴或者申請支付令,警察是不會受理這類案件的。除非當事人有證據證明對方存在詐騙行為,那么此時公安機關才會立案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