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條件:
2021年1月29日之前買入,且在2021年1月29日收盤時仍然持有而虧損的投資者均可委托律師訴訟維權。
狀態:起訴準備階段
案情背景:
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2021年12月17日,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告知書》(證監立案字0372021092號)。
溫馨提示:
*ST海航(600221)虛假陳述已于2021年12月17日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至正式作出行政處罰,還需一段時間。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如證監會最終認定該公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并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因該公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而導致虧損的投資者即可以起訴索賠。
委托流程:
1、添加周律師微信(微信號:13522298862);
2、投資者通過微信提交交易對賬單,包括買賣該股的時間、數量、價格、傭金、印花稅等;
3、待律師確定符合起訴條件或者計算索賠金額后,發送委托手續給投資者,投資者按要求準備好委托材料郵寄給律師。
律師費用:
先打官司后收費!投資者獲得上市公司賠付后,按照實際獲賠金額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師代理費。
聯系我們:
周律師 電話/微信:13522298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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